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  • 反詐騙宣導
  • 分級玩遊戲 安心又有趣
:::

遊戲分級識別標識

經濟部工業局為兼顧產業發展和保護兒少的身心健康,於民國95年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授權制定「電腦軟體分級辦法」,讓電腦遊戲軟體納入分級規範,將國內遊戲產業導入正向發展。
100年11月30日,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公布,明確授權經濟主管機關加強遊戲軟體分級管理的責任。工業局在考量數位遊戲產業發展趨勢,並參考國外先進國家相關的管理措施後,通盤檢討修正現行分級的規定, 將原「電腦軟體分級辦法」修正為「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」,並將行之有年的四級分級制度(普、護、輔、限),改為五級(普、護、輔12、輔15、限),透過細緻化的分級,讓不同年齡層的遊戲族群,選擇適合使用的遊戲軟體。
普 護12 輔12 輔15 限

實境體感場域自律標章

因應體感科技的發展及應用,在相關產業公協會的大力推動下,呼籲政府檢討或放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規範,讓新興的產業應用得以發展。營業場域內所提供之設備須為實境體感設備、營業場域僅得提供實境體感設施/設備之體驗服務、具有專人輔助操作、至工業局之數位娛樂軟體分級查詢網完成場域、設備及遊戲內容之資訊登載及分級標示。
實境體感場域自律標章
25271
累計總數
*本圖表非即時數據
  • 線上/手遊/單機類
    10251
  • 實境體感類
    740
  • 遊樂器遊戲
    14280
  •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