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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六點處理注意事項

2022.12.28
政令宣導
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六點處理注意事項

一、 應揭露機率:

1. 本點第四款所提之「直接」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,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率型虛擬商品,包括轉蛋、抽卡、開(寶)箱、轉盤等。

  
例:消費者直接消耗付費購買之遊戲點數,抽取遊戲內限定與動畫「咒術O戰」聯名之轉盤,有機會可獲取特殊造型「五條老師」、特級武器「游雲」,需揭露五條老師與游雲取得之機率

2. 本點第四款所提之「間接」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,指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包含合成或強化等過程,若合成或強化之原料須付費取得,則應揭露遊戲內合成或強化機率。

  例:消費者付費購買武器「神之刃」強化所需消耗之「打造石」,再透過打造石去強化神之刃,此時則需揭露神之刃強化成功之機率。
  例:消費者付費購買「黃金頭盔」合成所需消耗之「黃金磚」,再透過黃金磚去合成黃金頭盔,需揭露黃金頭盔合成成功之機率。


3. 本點第四款所提之「部分」、「全部」,指上述「付費」之態樣。

二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不揭露機率:

1. 非屬「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」之機率。
2. 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非「付費」取得。